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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

发布日期:2015-06-01

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、“公司”)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,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股票自 2015 55 日起连续停牌,并于 2015 5 5 日、5 12 日、5 19 日、5 26 日发布了相关停牌公告。

2015 5 29 日,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》等相关议案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时公告。

根据相关规定,经公司申请,公司股票于 2015 6 1 日起复牌交易。

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须广东省国资委批准,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,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○一五年五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