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因筹划重大事项,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7日起连续停牌,并于2015年8月15日、8月22日、8月29日发布了相关停牌公告。
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,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》(上证发[2014]78号)有关规定,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9日起继续停牌。
一、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
2015年9月8日,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,以5票同意、0票反对、0票弃权,关联董事张木毅、孙传春、兰亚平回避表决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》。与会董事一致认为,目前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调整方案尚未最终确定,预计无法在2015年9月28日前完成对拟收购资产的审计、评估,与国资部门的沟通、报批,以及公司董事长变更等相关工作。同时,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员工持股计划,该计划程序复杂,耗时较长,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,时间不超过20日。
二、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
截至本公告日,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,相关进展如下:
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重大调整,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、融资规模及发行价格和数量,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收购资产(简称“标的资产”)。公司正与交易对方就拟收购资产的范围、收购价格、条件及交易框架积极磋商,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。公司尚需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,且需要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、评估,工作量较大,相关收购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。同时,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员工持股计划,该计划程序复杂,耗时较长,目前公司正在推进该计划的相关工作。
三、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
(一)已确定的内容
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重大调整,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、融资规模及发行价格和数量,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收购资产。
(二)尚无法确定的内容
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涉及收购资产,标的资产的范围、收购价格、条件和交易框架尚未最终确定,公司尚需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,且需要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、评估,工作量较大,相关收购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。
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向国资部门沟通、报批。公司董事长变更事项尚未完成。同时,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员工持股计划,该计划程序复杂,耗时较长,目前公司正在推进该计划的相关工作。
四、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
董事会已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,并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论证工作,加快与相关各方的沟通,推进员工持股计划,确定最终发行方案。公司也将尽快完成向国资部门的沟通、报批以及董事长变更等相关工作。
五、继续停牌天数
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,维护投资者利益,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,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日。
公司承诺: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,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,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每5个交易日披露相关进展情况。
特此公告。
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○一五年九月九日